东莞市虎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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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6-06-01 15:36 根据《党章》中党的建设和党对干部的要求,我协会全体干部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做到在思想上、作风上和工作上不脱离群众,当好人民公仆,为群众为企业服务,特制定如下制度: **条:干部联系群众的形式 1、 经常深入企业,关心企业发展改革等情况。 2、 耐心接待群众的来访、咨询。 3、 召开企业会员代表座谈会。 4、利用工余、业余时间走访困难群众家庭,了解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,为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排忧解难。 第二条:在联系群众中,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,对企业群众的思想问题要正确疏导,多做耐心细致思想教育工作。 第三条: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认真听取企业会员的批评、建议,并及时整改。 第四条:落实干部考核制度,增强透明度,奖惩分明。 第五条:干部群众,以邓小平同志的“我们必须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、满意不满意、赞成不赞成、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”为标准。 第六条:干部联系群众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。 1、加强理论学习,解决好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认识问题。 2、解决好为什么的问题。 3、解决好实践问题。 4、解决好以身作则,塑造干部形象问题。 第七条:干部联系群众的要求: 1、 对待群众热情大方,态度和谐,严禁以势待人。 2、对企业会员所反映的问题,如不违背原则条件又可以解决的,及时给予解决;一时无法解决处理的,及时向上级汇报,争取创造条件早日解决。 3、反对高高在上、漂浮的作风。 4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及思想政治工作,要维护大局。 5、发现企业会员有违纪苗头及现象,要及时教育、疏导,杜绝事态的扩大。 第八条:干部联系群众纳入干部年度考核。
中共东莞市虎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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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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